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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结合 融金所波受聘为江西财经大学教授

※发布时间:2018-1-28 16:31:0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4月22日,融金所副董事长波出席了江西财经大学“2017金融科技创新论坛”。会上,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邓辉为论坛致开幕词,江西财经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毛小兵授予波“兼职教授”称号。

  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办公室副主任、北邮在线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陈晓华及壹佰金融论创始人兼CEO洪建荣一同出席论坛,并分享了行业观点。波从互联网金融创新趋势和产品创新特性角度,分享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看法。

  “P2P行业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炒概念的阶段,行业生长;第二个阶段是合规阶段,行业在监管的引导下开始良性转向;第三个阶段,也是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互金会添加科技因素,升级为金融科技。”波在江西财经大学的论坛活动上,对P2P的发展阶段进行了归纳。

  在2016年8月份,《网贷监管暂行办法》正式公布当天,监管部门答记者问中提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

  在《暂行办法》出台后,行业预测“合规将是一个重要门槛,可能会有大量中小平台因为实力较弱,无法做到合规而被监管淘汰。最终两千多家平台极有可能缩减为几百家。”

  但是,对于监管政策所设定的“登记备案、存管、审计、信息安全”等多方面的合规要求,能一一满足的平台少之又少。

  而监管所给定的调整期—一年大限即将结束,如此的对比,从合规的角度来看,不难看出行业“转型”的紧迫性日益加强。

  “我们公司曾有人提出来是否可以做校园网贷,但我们经过讨论,校园网贷不能碰。金融风险一般看三个方面,还款来源、还款意愿和行为轨迹。而学生在这三个方面,都非常不好确定。如果贸然进入,很有可能因为经营困难而陷入不合规的境地。”论坛上,谈到了最近的社会热点——校园网贷。波对此认为,校园网带所造成的社会悲剧,正充分说明了对网贷行业而言,合规才能,是行的底线。

  《网贷监管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将P2P网贷机构定性为“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非常单纯。

  但是,政策同时还鼓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的业务合作,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

  因为单纯的中介模式,在中国难以担起《暂行办法》所“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性进行必要审核”的义务。

  关于这个问题,在P2P作为舶来品,从引进之初就有充分讨论。行业有一个结论是“鉴于中国的金融,单纯的中介模式难以为继。应该在中介本质的基础上,添加一些其他因素。”

  据波介绍,融金所自主开发的“飞贷系统”涵盖了“资金供给、资产获取、资产服务及资产增信”四个方面,通过大数据技术,提供资产定价、增信等多方面服务,能够做到纯线上借贷,极大提高了借贷效率并降低了风险 。

  作为P2P网贷行业车贷细分领域名列前茅的平台,融金所在行业内历来以严谨著称,统一着装就是融金所在行业里辨识度的一个体现。但从最近开始,科技和极客文化在融金所开始流行,平台员工开始脱下工装、解放思想,科技改变金融的文化基因也开始渗透到公司各个层面。

  融金所在产业和学术的结合方面一直非常重视,在公司内部融金所就设立了融金学院,为公司员工进行多方面技能培养。此次和江西财经的合作,也是融金所对科技驱动互金的一个完美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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