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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咨询行业年度报告:21家被处罚(名单

※发布时间:2018-2-20 17:04:3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新浪财经讯 中国股市在经历2015年异常波动后,2016年市场开始逐渐趋于平稳,特别是进入2017年以来市场开始出现恢复性上涨,逐渐消除了股市异常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券商合规风险控制水平不断提高,各项业务均得到一定发展。

  行业调查显示,2017年券商投顾业务快速发展之余也面临了如下问题,第一, 人才储备,投资顾问人才缺口较大,在中小券商中尤为明显;第二,券商的投顾业务收费模式不清晰。

  个别投资咨询机构在开展投资顾问业务和分支机构开设、管理、运营等方面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部分机构资本金不足,业务合规留痕与风控体系不健全。(二)部分机构的公司治理和分公司管理不到位,少数公司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三)部分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执业人员比例偏低,客户服务质量受到影响。

  其中,21家机构因为诸多问题被各地证监局处罚,其中包括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股商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海顺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等。

  1、个别不具有投资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2、营销过程中存在性营销宣传。3、客户投诉处理档案保管不完善。

  1、营销过程中存在不实、性的营销宣传。2、业务推广档案保存不完整。3、发布研究报告不规范。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2、公司投资顾问人员数量、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与公司业务规模不相适应。3、客户营销记录未完整保存。

  1、营销过程中存在性的营销宣传。2、向客户承诺投资收益。3、个别不具有投资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1、营销过程中存在性的营销宣传。2、未对业务推广情况实行留痕管理。3、个别不具有投资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1、未制定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制度,个别投资顾问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未按公示公司及投资顾问基本信息;2、未按在服务协议中约定解除协议条款;3、个别销售人员存在承诺收益等性营销宣传;未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向客户提供投资服务;4、风险书未经客户签收确认;5、向客户提供投资未提示潜在投资风险;6、部分客户营销记录、投资记录留存缺失。

  一是无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投顾助理、客服人员、营销人员可自主选择个股清单中股票向客户推荐,实质上行使了投资顾问的职责,同时个别工作人员存在私自荐股、客户等问题。

  二是客户风险评估相关表格设计不合理,未能在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适当的投资服务;

  一是平台允许部分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发布免费文章、观点;

  未经内部合规审核即擅自在上发表缺乏事实依据的评论文章,对此你公司未能进行有效,造成了不良影响。

  1.未有效落实业务环节留痕管理的要求。2.营销过程存在夸大宣传、不实或者性宣传、暗示收益情形。3.部分投顾服务费用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4.个别无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营销人员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

  1.未有效开展合规管理;2.在业务推广和客户服务过程中承诺或者投资收益;3.部分客户的业务推广环节的记录留痕不完整等违规行为。

  1.存在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2.未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3.业务推广未留痕的问题。

  1、未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未对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进行编号;2、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证券投资顾问费用且金额较大的问题。

  一、公司总部对于西安销售机构增设营销场所(西安市唐沣国际一幢2单元25层)的行为不知情,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失效

  1、新增营销场所未履行报备程序;2、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员工对外提供投资;3、向客户提供投资,未向客户说明依据的研究报布人和发布日期;4、向客户提供投资,未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

  1、新增营销场所未履行报备程序;2、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员工对外提供投资;3、向客户提供投资,未向客户说明依据的研究报布人和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