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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2016年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 18:59:1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确定了两地证券、期货及基金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的具体安排。

  按照上述安排,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指拥有有效的内地证券、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的中国)通过由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主办、中国证券业协会承办的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香港资格考试”)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卷二《证券规例》、卷六《资产管理规例》、卷十六《保荐人(代表)》,并符合香港证监会所列的发牌条件,即可申请相关牌照。通过上述相关考试,持有内地一般的执业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代表的行业资格。

  符合报考资格的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网名,并按指定的方式及时间缴纳报名费用。

  卷二、卷六、卷十六考试每卷时间60分钟,共40道单项选择题,每道题目分数相同,合格分数为70%。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可用于申请香港证监会的牌照,有效期为3年。即考生须在通过卷一考试后的3年内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相关受规管活动的代表牌照;或在3年内通过卷一+卷二/卷六/卷十六,并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相关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牌照。

  所有资格考试的考卷(包括卷一、二、六及十六)没有通过考试的次序,考生可按自己的需要报考不同的考卷,即卷二、六及十六的考试可在未通过卷一的情况下直接报考。

  *申请为保荐人(代表)除须通过相关考卷外,申请人还须维持作为香港证监会第6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人士。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单一发牌制度有十种类别的受规管活动。每位持牌人或注册人士只需根据单一牌照或注册,便可从事不同类别的受规管活动。该十类受规管活动如下:

  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在香港申请牌照(通过卷一考试后),应按照下列对照表(摘录自香港证监会网页被视作已拥有与其当前执业资格相应的香港认可行业资格:

  *特别提示:由于目前内地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后,新科目与香港业务牌照的互认关系还在商议中,使用新科目成绩取得内地执业证书的考生暂可能无法申请香港业务牌照。

  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可参考以下表列,了解有关香港证监会受规管活动之代表及/或负责人员之发牌申请的香港监管架构的考试。

  资格考试卷十六:因应香港证监会关于从事保荐人工作的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持牌代表或有关人士的资格准则而设的有关考核。

  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在香港申请牌照时,必须符合《适当人选的》及《胜任能力的》(可于香港证监会网页下载)所列的准则。根据上表,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虽已符合香港证监会的“认可行业资格”的要求,但根据《胜任能力的》,内地专业人员必须通过香港相关的法规考试以符合其“有关本地监管架构的考试”的要求。详情请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网站(《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考试手册》内的附录一。

  成功报考的考生可获香港资格考试的《温习手册》(电子版)一本。考生可根据该温习手册内的资料准备考试。

  为反映行业及规则的转变,考试温习手册会定期或在适当时作出更新。考生在考试前应先查看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的网页(专业考试栏)以取得考试温习手册最新的资料。

  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为有意投身金融服务业的人士提供全面而优质的专业培训课程、活动及国际认可考试,旨在协助他们提升其业内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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