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17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入户工作启动,今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2日。
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对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关心的居住证积分的受理条件、积分确认、积分计算等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个人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积分申请人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算积分,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的申请人,按补缴的社会保险费计算积分。积分申请人申请确认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的,应与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天津市《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中的行业、职业(工种)名称一致,且与所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相符。积分申请人填注个人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填注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会造成积分申请不予受理或积分不予确认。
据悉,申请单位可前往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河东区红星79号)、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681号宝策大厦)办理,节假日休息。咨询政策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或拨打电线。(北方网编辑孙贺南)